近日,由成華區檢察院建議再審的溫某強姦(幼女)案,在成華區法院作出再審判決,最終將對溫某的刑期從原判的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改為六年六個月。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西裝紹,該案是最高法院、最高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》實施以來,四川省首例以再審檢察建議,促成再審並改判的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。
  此前,溫某被判有期徒室內裝潢刑四年二個月後,受害者母親覺得判刑太輕,向成華區檢察院申訴,請求抗訴。成華區檢察院受理後,承辦檢察官對案件的事實、證據、適用法律全面複查,認為量刑明顯偏輕,於是以再審檢察建議方式,向法院提出監督意見並獲改判。此外,成華區檢察院啟動救助程序,為田田一家申請到了6000元救助金。成檢宣 成都商報記者 孫兆雲  (原標題:檢方認為男子量刑偏輕建議再審 改判6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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